申請補助
獎助學金

一、宗旨:

社團法人台灣城鄉永續關懷協會(以下簡稱本會)為鼓勵書屋孩子勤學進取,協會設立獎助學金申請辦法。


二、申請對象:

曾受過書屋服務的孩子,並且現在就讀大專院校、高中職、國中小,具有國內公私立或已立案學籍之學生(含應屆畢業生),皆能申請此獎助學金。


三、名額:(滿額則以學業成績、其他績優成績或特殊優異表現來做優先排序)

  1. 大專院校:一學期補助 2 名。

  2. 高中職:一學期補助 2 名。

  3. 國中:一學期補助 3 名。

  4. 國小:一學期補助 5 名。


四、金額:

  1. 大專院校:每名新台幣 1 萬元整。

  2. 高中職:每名新台幣 5 仟元整。

  3. 國中:每名新台幣 3 仟元整。

  4. 國小:每名新台幣 2 仟元整。


五、申請資格:

  1. 學業成績平均 75 分(含)以上。(若校方採等第制方式,亦可比照辦理。)

  2. 其他績優成績或特殊優異表現(含文學、音樂、美術、語言、體育、科技...等):於前一學期參與「校際」以上比賽(不限個人、團體),提出相關比賽成績證明文件,將依比賽加總成績。(註:加總要點於最下方表格)

  3. 公費生恕不予受理申請。

  4. 曾受過書屋服務的孩子。(須於申請表單明確填寫:於幾學年度轉介至書屋、陪伴教師的名稱)


六、申請文件:

備妥以下資料(拍照或掃描皆可),寄送到 twlove2015520@gmail.com 信箱,並註明獎助學金事由。若為書屋目前的在學孩子,可將書面文件繳交給書屋社工、老師。

  1. 申請書:填寫申請書一份,自行下載填寫 獎助學金申請表單_台灣城鄉永續關懷協會.doc

  2. 身份證明文件:戶籍謄本影本以及身分證(若沒有身分證,戶籍謄本即可)。

  3. 學籍證明文件:提出學期成績證明書,與在學證明(附有新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影本亦可),新生可檢附前一學期之成績單。

  4. 其他績優成績或特殊優異表現證明文件。

  5. 銀行或郵局帳戶封面影本 ( 限申請人本身之帳戶並請加蓋印章或簽名 ),申請人若未開立金融帳戶,得用監護人帳戶影本代替。

註:若經社工評估後有其需要,將採取 (a) 由申請人親領 (b) 由學校代管 


七、申請時間:

  1. 第一梯次:申請學年度之上學期,自學期末起至 3 月 31 日止。

  2. 第二梯次:申請學年度之學期,自學期末起至 9 月 30 日止。

註:若有缺件或須補正時,請於申請期間截止前或通知之限期前送達。錄取名單將於截止日 1 個月內公告至本會官網。所有申請文件恕不退還,逾期恕不受理。


八、發放時間:

凡經本會審查委員評估符合申請資格,於以下的截止日前,會將獎助學金匯入填寫之指定帳戶,或由社工評估後由申請者親領 / 學校代管,並請申請者 / 監護人 / 代理保管機構填寫簽收單繳回。

  1. 第一梯次:申請學年度之上學期,自錄取公告後至 5 月 30 日止。

  2. 第二梯次:申請學年度之下學期,自錄取公告後至 11 月 30 日止。


九、備註:

  1. 本會的獎助學金補助,依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之規定,基於申請業務之執行,以及管理、運用等特地目的,將蒐集、利用您的個人資料,皆以尊重您的權益為基礎,並以誠實信用方式為之。

  2. 本會的獎助學金補助,將列入受領人92其他所得。

  3. 本會保有最終修改、變更、活動解釋及取消本活動之權利,若有相關異動將會公告於網站, 恕不另行通知。


*加總成績計算附表

其他績優成績或特殊優異表現加總分數表

全國性比賽

6分

市級比賽

4分

市級各區比賽

2分

註:以上比賽,應為政府機關或經政府立案之各單位舉辦,方能列入加總成績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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